GB/T 38924-2020 系列適用于起飛質量為 0.25~150 kg 的民用輕小型無人機系統(tǒng)(包括飛行器和地面站)環(huán)境試驗。電動飛行出租車、eVTOL飛行汽車等飛行器的環(huán)境試驗也引用此標準,對于濕熱試驗要求,下面我們來了解一下。
電動飛行出租車溫濕度試驗:
試驗設備:環(huán)儀儀器 電動飛行出租車溫濕度試驗箱
濕熱試驗嚴酷等級的制定:需考慮電動飛行出租車系統(tǒng)在交變濕熱情況下的耐受能力, 嚴酷等級值根據(jù)產(chǎn)品使用的區(qū)域和性能特點進行制定, 來確定溫度值和相對濕度值。
試驗方法:
依據(jù)GB/T 38924.7的要求,濕熱試驗的起始溫度為 30 ℃ ,高溫溫度可以從 40、 45、50、 55、 60、 65 ℃ 中選取,但不能超過受試設備的高溫暴露極值。升溫、降溫階段相對濕度應≥ 85%,高溫、 高濕階段相對濕度應≥ 95%, 溫度容差為±2 ℃ ,相對濕度容差為±4%。
試驗設備參數(shù):
注意事項:
1.濕熱試驗設備的能力應滿足試驗要求的溫度和濕度范圍,應能保證受試設備周圍的溫度、濕度在試驗要求的容差范圍內。試驗箱(室)的容積應能保證受試設備不影響規(guī)定的溫濕度。 受試設備與箱壁距離應不小于 10 cm。
2.試驗設備應有通氣孔,保證試驗箱(室)內外壓力平衡。 工作區(qū)域風速應在 0.5~1.7 m/s。試驗設備產(chǎn)生濕氣的水應是蒸餾水或者去離子水。
如有電動飛行出租車的濕熱試驗疑問,可以咨詢環(huán)儀儀器相關技術人員。